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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冶地集团西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行政诉讼代理事宜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7-02 09:48:19  浏览次数:38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中国·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中冶地集团西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涉税事项行政诉讼事宜,招标人为中冶地集团西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后简称“西北岩土公司”)。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并组织进行邀请招标。
  二、案件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概况:西北岩土公司因税务事项被税务稽查,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及《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西北岩土公司已足额缴纳上述税款,滞纳金暂未缴纳;针对两份决定书,西北岩土公司分别提起行政复议:《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经复议维持原决定;《税务处理决定书》因未提交滞纳金完税证明或纳税担保被不予受理,西北岩土公司已就《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目前案件等待开庭中。
  2.2招标内容与范围:包含行政诉讼(含一审、二审和再审)、因涉税事项引发的衍生程序(刑事诉讼、民商事诉讼及其他经济性诉讼)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管辖权异议、撤销权之诉、代位求偿权之诉、应诉、听证、复议、申诉、执行异议、反诉、执行异议之诉、参与执行分配、破产清算、行政诉讼等各类法律程序或事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3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3.4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3.5投标人应满足上述资格要求,并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被授权人身份证;
  (6)同类型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如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要提供上述第(4)、(6)项材料,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
  四、本案件律师代理费报价标准:
  4.1一般代理+风险代理方式
  4.2招标人郑重声明:价格是重要参考因素,但并非唯一条件。
  五、代理费支付方式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法律服务合同后支付一般代理费用,风险代理部分根据最终代理方为投标人挽回经济损失情况按照风险代理约定予以支付。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7月01日(北京时间)至7月15日(北京时间)。
  6.2获取方法:中冶地集团西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获取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15日(北京时间)。
  7.2递交方法:中冶地集团西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提交投标文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7月15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九、投标保证金
  无需缴纳。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冶地集团西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创汇路1号中冶地集团西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云鹏   电话:15691971903 邮箱:82160192@qq.com
   

  附件:《中冶地集团西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行政诉讼代理事宜招标文件》.docx



招标人:中冶地集团西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2026年7月01日